不良贷款规范管理
《不良贷款管理》课程介绍
主讲:雷春柱
不良贷款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贷款分类标准认定的次级、可疑、损失类信贷资产,分为表内不良贷款和表外不良贷款。表外不良贷款是指已纳入表外管理的已置换贷款、已核销贷款、已置换的抵债资产、因处置表外不良贷款接收的实物性资产等权益类资产。
每家银行几乎都有不良贷款,过高的不良贷款占比,严重影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生存与发展。本讲义在编写过程中收集和参阅了金融机构相关管理办法,查阅了网站已公开的资料作为参考依据,其内容涵盖了信贷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主要不良贷款风险管理知识,目的在于使本讲义尽可能地符合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培训学习的需求。
本讲义编写紧贴实际,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第一天:
第一章 不良贷款管理基本程序
一、不良认定
二、提足拨备
三、分账经营
四、专业清收
五、适时监测
六、单独考核
七、表外管理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
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银监发[2007]54号)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
一、五级分类核心定义
二、企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四、信用卡透支的分类标准
三、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分类标准
五、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的分类标准
六、表外业务分类标准
七、特别规定
第三章 不良贷款化解、处置与追偿
第一部分 不良贷款化解
一、还了再贷(搭桥还贷,先还后贷)
二、接着续贷(展期,借新还旧,重定期限)
三、放水增贷(续贷基础上,追加新贷)
四、债务重组(重新落实贷款债务)
五、债券认购(银行购买企业债券)
六、债转股(贷款转为股权投资)
七、投贷联动(股权投资与贷款相结合)
第二部分 不良贷款处置
不良贷款处置:风险已经形成,对借款人无论怎样帮助,短期内都不可能收回贷款或使贷款生息,只能以物抵债、收回部分贷款,或在银行内部账务方面采取适当方法进行处理,从而改善表内贷款质量。
一、以物抵债(增加抵债资产,贷款出表)
二、资产证券化(打包他人购买债券,划入资金,自己表外经营)
三、贷款转让(打折出售,收回部分贷款)
四、破产清偿(按比例能收多少,收多少)
五、置换核销(动用拨备)
第三部分 债务追偿
一、直接催收
二、诉讼(仲裁)追偿
三、委托第三方追偿(风险代理)
第四章 不良贷款清收方法
1.以心换心;2.放水养鱼;3.会哭的孩子有奶吃;4.黑脸白脸;5.现场说教;6.父债子还;7.心理攻势;8.冻结资产;9.兵贵神速;10.代偿清收;11.围点打援;12.擒贼先擒王;13.守株待兔;14.群狼战术;15.打蛇打七寸;16.借势清收;17.敲山震虎;18.顺藤摸瓜;19.引蛇出洞;20.中医疗法;21.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22.重奖之下必有勇夫;23.解铃还须系铃人;24.狭路相逢勇者胜。
第二天:
第一章 诉讼贷款管理
一、诉讼追偿程序
二、诉讼时效
三、诉讼贷款清收方式
第二章 以物抵债
一、以物抵债的原则
二、抵债资产收取
三、抵债资产保管
四、抵债资产处置
五、抵债资产税收政策
第三章 不良贷款减免
(财政部《金融企业贷款减免管理办法》[财金〔2014〕54号])
一、贷款减免条件
二、贷款减免后的偿还期限
三、贷款减免幅度
四、不得减免的不良贷款
第四章 破产清偿
《破产法》自2 0 0 7年6月1日起施行
一、破产特征
二、破产的法定程序
(一)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二)法院发布受理破产公告,确认债权。
(三)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法院裁定和解与重整。
(五)法院宣告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六)法院公告破产终结。
第五章 不良贷款核销
一、呆账认定条件
二、不得核销的呆账
三、 呆账核销原则
四、贷款核销操作程序
五、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的材料
六、不良贷款核销主要违规表现及对策
第六章 借款人出现人身意外贷款清收
一、借款人发生重病贷款
二、借款人离婚贷款
三、借款人被判刑或刑事拘留贷款
四、借款人失踪贷款
五、借款人死亡贷款
六、关停倒闭贷款
第七章 抵押物出问题贷款清收
一、抵押物被出租贷款的清收
二、抵押物出现意外损失的措施
三、债权人对抵押人侵害抵押物的措施
四、抵押物被私自处置贷款的清收
五、抵押物被拆迁贷款的清收
六、抵押物被轰抢贷款清收
七、抵押物所有权出现争议贷款清收